资讯推荐:私拆承重墙事件4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亿损失谁来赔?

时间:2023-05-11 19:33:42       来源:法意科技

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学苑小区租户私拆承重墙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目前公安机关现已依法对4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本次事件中人们除了关心责任人的处置问题外也关心这些无辜受害的居民们。

据媒体报道哈尔滨这起租户私砸承重墙导致整幢楼成为危房损失超过1.6亿,但对于居民来说这不只是金钱的损失,这栋楼并不仅仅是一栋建筑,而是许多人生活的根基和依靠,是一些居民准备结婚、养娃和安度晚年的地方,甚至是一些人原本准备卖掉来治病、救命的最后希望。这些因私拆承重墙而被打乱生活的居民,他们的损失该由谁了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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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目前披露的消息来看,该居民楼的的承重墙被砸,已造成楼房墙体开裂,共有200多户居民受到影响,并有居民已被安置在宾馆。该行为实质已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021年,杭州萧山瓜沥一小区业主打掉承重墙,导致整栋楼房成了危房后该户业主、包工头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于本次事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装修的租户和实施拆除的施工单位,如果业主也知情,需要共同承担上述责任。如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物业公司对装修尽到了必要的管理、监督职责,并在发现拆除承重墙后及时采取了制止、报警等措施,物业公司的人员对承租人擅自拆除承重墙不承担刑事责任。从目前的资讯看这次装修,连钩机、推土机等大型设备都吊进了3楼,如此大规模的动作,物业不知情的几率是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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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也不能少  

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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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居民该如何维权?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对于拆除承重墙对楼体造成损坏,影响楼内其他业主正常居住,受到影响的业主有权要求赔偿,包括赔偿房屋修复、加固费用,以及这段时间其他业主不能居住造成的损失等等。

此外,如果房屋的业主不知情,也可以向装修的租户要求赔偿,最高法《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对于此事的后续处理曾有网友还贴出一张社区4月29日安置事发楼栋住户的通知:“根据临时指挥部意见,按照每日200元/户的标准,给予居民住户业主货币补偿,直到房屋可以居住为止,后续各位居民可按照社区通知签订安置手续。”

根据官方回应,下一步将依据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制定相应方案,依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相信法律会给这些无辜被波及的居民一个圆满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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